沈阳废品收购站停业四天又开张

    《两所学校之间废品站占道 千名学生“无路可走”》接续报道

    新闻回顾:

    《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、《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》规定:“再生资源回收站(点),不得在区、县(市)学校、医院等地200米内设立。”

    近日,读者杨女士向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反映:大东区草仓路小学和沈阳市26中学间,有一家“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—新龙站”,距两所学校都不到200米,同时抢占人行道变成回收站装货停车地,导致近千名学生只能在快车道上与机动车抢行;此外,这家废品收购站还涉嫌虚报注册地址。

    此后,沈阳晚报、沈阳网记者多次来到现场进行采访,发现问题确实存在。目前,大东区工商局津桥工商所已受理居民对该收购站的投诉。7月2日沈阳晚报A5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。7月3日,沈阳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赵主任向记者表示:“我们已经与工商部门联系,工商部门正在逐一核实该收购站的问题。等问题都落实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处理。”

    最新进展:

    昨天,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—新龙站附近居民向记者反映:“由于沈阳晚报的连续报道,近日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—新龙站已经停业。可是这家收购站只停业了四天,昨天又再次开业,买卖又开始正常经营。”随后,记者再次采访沈阳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赵主任。这次赵主任表示:“也有居民向我反映此事,经过调查发现,事实是收购站正在清理物品准备搬走,搬离此处需要一个过程。”